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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拗救中的本句自救

2023-08-26 01:36:12 来源:个人图书馆-杏坛归客

在格律诗中,平仄格式之所以能保持诗篇的韵律和谐,是因为有了严整的格律规则,人不能跨出原则,不能出其格律,如果离开格律就出现拗救现象了。下面我们回忆一下格律诗的一些相关忌讳。 第一,七言诗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五言一三不论,二四分明)。这个口诀简洁明快好记,大多数句式是可以的,但是不全面,不精确,有些句式就不适用,如果用了,就会犯忌。 第二,孤平是写格律诗的大忌。有关孤平的概念,前几期我们已经谈过,这里不再赘述。现在孤平这个概念已经引入到像“搜韵”“吾爱”等一些诗格校验里去了,各网上诗词学校也都把孤平列入写作忌讳,已经是约定俗成了,所以我们写的时候要避免孤平。 第三,我们知道,三平尾与孤平一样,也是格律诗的大忌。 第四,应该尽量避免的三个小忌:仄仄仄、平仄平,仄平仄这三种拗字尾。 那么什么叫“拗”?所谓“拗”,是指不合平仄规则的字。 什么是拗句?一般来说,格律诗中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什么是拗救?格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补救称为拗救。 为什么要“救”?因为出现拗句本身就是不合律的,所以要“救”。平仄的抑扬顿挫,高低长短起伏,听的享受。中国人追求阴阳平衡,所以,平仄上也是要基本平衡。拗救,就是平仄不平衡,我们通过变化,使他们平衡起来,继续听的享受。 如何“救”?一般是在本句或对句中改变其他字的平仄安排,就是要在适当的地方改变诗中相对应的某个字的平仄作为补偿,从而达到声调和谐之目的,凡是拗句经过“救”后,就算合律了。 “拗救”首先大家要知道“救”的谁,“拗救”也叫“救平”,就是把平声字“救”回来。当该用平声字的位置用了仄声字时候,也就是说平声字的位置被仄声字占用了,就要再找一个合适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字,这样就把平声字“救”回来了。所以,救“拗”,就先要弄清楚诗中哪些字是平仄有规定的,哪些字是平仄可以自由的。平仄有规定的地方,如果不合规定,就叫“拗”。如果是平仄可以自由的地方,那么用平用仄都不违反规则,也就不叫“拗”了。 但现在网络上有将拗救扩大化的趋势,不但“救平”还“救仄”,就像王世贞提出来“孤平”,现代人非要弄出个“孤仄”来,否则就对不起祖宗,关于这种风气,我不提倡,也不希望大家去跟风。话题扯远了,我们回来继续谈今天的正题:拗救。 首先拗句必是律句,不是律句就谈不上“拗”。所以不论是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律诗或是七言律诗,也无论是上句还是下句,凡是句中的平仄声不依规则的,有不合格律的句子出现,这个句子称为“拗句”。在句中不合格律的字称为“拗字”,拗句是由拗字造成的。有拗有救,才为不病。就是说,按标准句式,这个字该用平声的,你用了仄声,’拗’了。 如何救?拗救具体的方法分三种类型:1、孤平拗救(本句自救);2、对句相救;3、特拗句型。本期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第一种类型:孤平拗救(本句自救),我们把五言诗和七言诗分开来谈。 五言: 律句:平平仄仄平 孤平句:仄平仄仄平(1字拗造成孤平) 拗救句:仄平平仄平(1拗3救) 七言: 律句:仄仄平平仄仄平 孤平句:仄仄仄平仄仄平(3字拗造成孤平) 拗救句:仄仄仄平平仄平(3拗5救) 具体的方法:孤平拗救就是必须在相应的位置上予以补救。对于五言律诗而言,其方法是将第3字的仄声改为平声。为什么要用第3字来补救呢?原因很简单:因为2、4两字是节奏点所在,末一字平仄又是固定的,这样自然只能用非节奏点的第3字来补救了。如:李白的《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资料图片)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这首诗首联对句的“寂寥无所欢”仄平平仄平 正格应为:平平仄仄平,“寂”拗字是仄,就要用第3字“无”字(平)救。 再看颈联“月光明素盘”仄平平仄平正格应为:平平仄仄平,“月”字拗,是仄,就用第3字“明”平声来补救。 这两处都是“孤平拗救”,像这样一首诗中出现两处孤平补救的情况,是不多见的。 再看:李白的《夜宿山寺》: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看尾句:恐惊天上人:仄平平仄平。 以上都是恰在第一个字(头节上字),该用平声的字眼上,用了仄声字,若不救便成了孤平句。于是就在本句第三个字(腹节上字),该用仄声的字眼上,用了平声字,这就把孤平救过来了。 需要说明的一点:律句【平平仄仄平】,首字用了仄声【仄平仄仄平】(1字拗造成孤平),就要在适当的位置改变诗中相对应的某个字的平仄作为补偿。那么这个适当的位置在哪呢?第2个字,是第一组的代表字,不能换声。第4个字是第二组的代表字,也不能换声。第5个字是韵字,对句必须平收,也不能换。所以能变的只剩下第3字了:救句【仄平平仄平】(1拗3救)。 那么问题来了:【仄仄仄平平】符合王力孤平定义,是不是孤平?答案是这句不但不是孤平,而且是标准的正格句式。原因是这个“平”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和韵脚贴在一起的,因此,这是标准句,不是孤平句。 七言句就是在五言句前面多两个平仄字而已,所以如果是七言律,则是第3字拗,用第5字救。如:杜甫的《九日五首·其一》:

重阳独酌杯中酒,抱病起登江上台。

竹叶于人既无分,菊花从此不须开。

殊方日落玄猿哭,旧国霜前白雁来。

弟妹萧条各何在,干戈衰谢两相催。

首联对句正格应:仄仄平平仄仄平,拗句救:仄仄仄平平仄平第3字“起”拗,用第5字“江”救。

再如黄庭坚的《过平舆怀李子先时在并州》:

前日幽人佐吏曹,我行堤草认青袍。

心随汝水春波动,兴与并门夜月高。

世上岂无千里马,人中难得九方臯。

酒船鱼网归来是,花落故溪深一篙。

尾联对句正格应:仄仄平平仄仄平,拗句救:仄仄仄平平仄平第3字“故”拗,用第5字“深”救。

孤平拗救只适应1、3字位置,如果是五言的第3字拗,是不能用第5字救的。

补充一点:关于“孤平自救”,目前有一种说法,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3字若用了仄声,而第1字用了平声,就不算是孤平,或者说是用第1字的平声救了。就是这样的【平仄仄平仄仄平】,我个人不太赞成这种说法,原因有三:

其一,音律是前轻后重、前松后严的,即后面的音节比前面的音节重要。从声律上,前面的救不起后面的拗,拗救只能是后救前。你不能提前做准备“救”,去等着后面“拗”。

其二,七言的第一字原本就是可平可仄、平仄任意的,只所以“任意”,就是因为这个字在声律上作用最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其平仄对于声律构成几乎没什么影响。

其三,虽然首字用了平声字,避免了除韵脚外只一个平声的情况(王力所说的“孤平”没有出现),但第四字依旧为“夹平”拗(符合了启功的“夹平”论),声律依旧不够谐和。

说明一点,拗救在诗律写作中有限制,能不运用尽量不运用,非用不可的一首中运用拗救规则一次允许,两次以上为败笔。因为即使你去救了,毕竟也是打了“补丁”的。对初学格律诗写作的人,我们不提倡写拗句,因为平仄格律要是不熟练掌握的话,是看不明白也不能适应好拗救的。平仄格律是基础,只有遇到用常格平仄不能写下去的情况,才考虑拗救。这好比我们走路,前边遇到了障碍,我就另寻一条小道过去。只是这条小道是设定好的,是不能往别处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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