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7日宁波市开通加装电梯服务电话以来,咨询火热。市住建部门对询问集中的七个问题进行了解答。一起来看↓
1.加装电梯如何启动?
答:第一步,根据《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规定,希望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先向本单元(幢)的全体业主征求意见,需经本单元(幢)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中如遇到反对意见的,可联系社区、街道进行协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二步,满足以上条件后,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可联系电梯公司进行前期的方案设计和费用估算等工作,并明确电梯品牌、预算筹集、费用分摊、维保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步,申请人在签订书面协议后可进行方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期间如无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由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申请人可委托电梯公司通过系统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联合审批申请。方案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可联系所在社区、街道进行协调。
2.社区不提供协调支持怎么办?
答:依据《办法》的要求,街道、社区应做好本辖区内加装电梯底数排摸、动员指导、民意调解等工作。市民在加梯过程中如遇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可向社区申请进行协调,如所在社区拒绝协调的,可向所属街道部门或属地住建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3.加装电梯的费用如何?政府是否有补贴?
答:依据宁波市目前加装电梯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六层楼北侧错层(走半层)加装电梯为例,一般费用为50万元左右,具体费用可能因设计方案和电梯品牌等有所差异,对于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20万元/台的财政补助。
4.业主出资比例如何确定?是否有相关标准?
答:目前,加装电梯各层业主出资标准具体金额以业主之间协商确定为主,我市根据以往成功案例梳理了参考出资比例表,可登录市住建局网站的“电梯加装指南”板块查询。业主也可考虑各楼层具体需求情况和使用频率,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商定出资比例。
5.是否可以以小区为单位进行成片加装?
答:成片加装电梯可统一采购,统一风格,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小区整体生活品质。我市对市六区范围内满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数量达到小区可加装总量的60%,且不少于5台”的条件,市级财政额外补助区级每台1万元。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制于既有住宅的规划条件,部分楼栋可能无法加装电梯,且居民之间意见协调难度较大,需依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推动成片加装,以小区为单位成片加装电梯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提出申请。
6.反对加装电梯的该如何表达诉求?
答:加装电梯坚持“业主为主”的原则,倡导业主之间通过友好协商统一加梯意见。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应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身的合理诉求,相关业主可在意见征求的时候提出自己的意见,也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实名书面反对意见,或申请社区、街道进行协调。协商不成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相关人员有恶意阻挠、破坏加装电梯施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视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加装电梯是否会对住宅产生结构、采光、通风、噪音方面的影响?
答:加装电梯应委托原房屋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同及以上资质的房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保电梯和建筑结构的安全。通常情况下电梯加装在北侧楼梯间外,一般对本单元楼栋的采光和通风不会有影响,同时相邻楼栋如满足一定的间距要求,北侧楼栋的采光也几乎不受影响(具体情况需依据设计方案确定)。目前市面上主流的电梯企业也对轿厢的噪音控制有较高要求,且电梯井道往往距离北侧房间有一定的距离,室内的噪声影响也很小。对此有疑虑的业主也可联系电梯公司去既往的加梯项目现场考察体验。
延伸服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电话(←戳链接查看)作为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将继续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加装电梯的政策解答和流程指导服务,也欢迎市民朋友对加装电梯工作提供宝贵意见。
对于完成意见征求并符合表决条件的业主,如需上门服务的,也可在电话中表明需求,部门将联系电梯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提供进一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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