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主流媒体,廊坊城市门户

【全球新视野】余姚| 禁止!3月1日至6月30日

2023-02-07 13:46:41 来源:凤凰网宁波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姚江及主城区公共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余政告〔2023〕1号


【资料图】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ZJSP65-2022-0003)要求、《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余姚市调整辖区禁渔制度的复函》(浙农字函〔2022〕122号)精神,决定实施姚江禁渔期制度并对自2018年起实施的主城区公共水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禁渔范围

1.姚江禁渔范围:姚江、最良江、候青江;

2.主城区禁渔范围:东至城东路、南至谭家岭路、西至梁周线、北至北环线内的余姚市主城区公共水域。

(二)禁渔时间

姚江及主城区禁渔时间:自2023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行为

除休闲游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

(四)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农业农村局:0574-62638080

(六)其它事项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余姚市主城区公共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余政告﹝2018﹞2号)即行废止。

特此通告。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关键词: 西至梁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