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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我市异常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11月11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72小时调整为48小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自11月11日0时起,暂时关停全市的KTV、歌舞厅、酒吧、艾灸馆、麻将馆、棋牌室、桌游室、健身房、游泳馆、洗浴中心、足浴、网吧、演艺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室内密闭场所。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和宗教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按照“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需报属地疫情防控办批准。暂停跨省旅游活动。
四、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场所码”现场查验工作,严格落实“场所码”“一扫三查”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询问,确保“不漏一人”。
五、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按规定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做好“场所码”“一扫三查”等各项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申报。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关键词: 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