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海拔是1595米~2150米。乌兰察布,内蒙古自治区地级市,地处中国正北方,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东西长458千米,南北宽442千米,总面积约5.45万平方千米。乌兰察布系蒙古语,译为“红山口”。
乌兰察布历史上就是中原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交汇交融的地区。战国时,乌兰察布的大部分地区是赵国和匈奴的领地。秦并六国后,在原来赵国的地域设置了云中郡、代郡、雁门郡。秦亡后,匈奴占据了这里的大部分地区,并于西汉时在四子王旗境内建立了中部单于庭。北魏前夕,乌兰察布的大部分地区为拓跋鲜卑所据有。隋唐时,为突厥和隋唐交替管辖。宋、元、明、清历代,这里都有北方少数民族繁衍生息,先后有契丹、女真和蒙古等。
乌兰察布盟形成于清朝康熙年间(1662年~1722年),由先后归附清廷的蒙古四部六旗,即:四子部落一旗、茂明安部落一旗、喀尔喀右翼部落一旗(俗称达尔罕贝勒旗)、乌拉特部落三旗(前、中、后三公旗)首次会盟于四子王旗境内乌兰察布地方,盖其地有河,名乌兰察布,因以河名呼其地,以地名呼其盟,迄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乌兰察布市地貌类型多样,自北向南主要由内蒙古高原、乌兰察布丘陵、阴山山地和丘陵台地四部分组成。属于阴山山脉的大青山东段灰腾梁横亘中部,海拔为1595m~2150m,大青山支脉蛮汉山、马头山、苏木山蜿蜒曲折分布于境内的东南部。习惯上将大青山以南部分称为前山地区,以北部分称为后山地区。前山地区地形复杂、丘陵起伏、沟壑纵横、间有高山,平均海拔1152m~1321m,其中乌兰察布最高点苏木山主峰海拔为2349m。北部丘陵山间盆地相间,有大小不等的平原。最南部为黄土丘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