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新闻网-主流媒体,廊坊城市门户

共享单车管理有了“保定标准” 下月起正式施行

2021-06-09 09:29:53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日,《保定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发布,与之配套的《保定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规范》同时发布,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首次出台的保定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这部政府规章来之不易。该市依照中央10部委和省政府13部门指导意见,借鉴福建厦门、陕西西安等城市先进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保定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和《保定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规范》。

《管理办法》起草历时1个多月,前后3次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基本成型后两次征求相关18个部门的意见。经过风险评估、适法评估和公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保定市司法局最终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再报市政府,前前后后历时5个月时间。

据了解,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由于管理松懈,该市一度出现企业擅自投放,尤其是擅自投放中央10部委“不鼓励”发展、省政府13部门“现阶段不发展”的电动车,导致严重破坏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对此,保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城管和交警部门清理私自投放的电动车10万余辆,约谈6家擅自投放企业,确保共享单车秩序。

此次出台《管理办法》,旨在明晰部门职责,厘清执法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多方共治的管理格局,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推动共享单车与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体系。

按照《管理办法》,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将把运营车辆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直接接入政府指定台,包括本地注册用户量、车辆规模、车辆使用频率等信息,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确保政府对共享单车的及时监管。同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保证对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

为确保共享单车适量投放,保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对共享单车总量规模进行测算,形成全市共享单车总量规模。另外,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3年对全市共享单车规模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意见。对于全市共享单车总量规模的确定及其调整,则按照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工作,从而确保共享单车投放达到最佳数量,与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

此外,《管理办法》对共享单车用户也做了规定:用户应当年满12周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骑行、文明停放,不得逆行、违反规定载人、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通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醉酒驾驶、进入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非法占用、改装车辆,故意损毁车辆及停放设施等。(记者李慧英 通讯员王鹏)

关键词: 共享单车 管理办法 保定标准 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