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石家庄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实现“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即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进一步便利纳税人。
据介绍,纳税人在进行财产行为税申报时,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6月1日后,10个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记者烟成群 通讯员张志新 焦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