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从保定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推进保定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该市出台了《保定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全面开展。
据了解,保定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等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符合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保定市行政区域户籍或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条件等条件,即可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自愿缴存开户须由本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由个人承担。”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提取处处长孙裕光介绍。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分为三档,由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一档是保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二档是保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三档是保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于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缴存比例统一为10%。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能力,保定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已实现通缴通取、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网上大厅、“手机公积金”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冀时办APP、增设服务点等多种便民服务渠道。
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底,保定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512.65亿元,归集余额245.69亿元,为104390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77.34亿元。(张继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