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报名11月1日开始
选考科目的确定初定于明年4月进行
10月22日,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选考科目的确定初定于2021年4月进行。考生需抓紧时间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河北省要求,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符合报考条件、在河北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要牢记并妥善保管登录密码
高考报名工作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今年11月1日至10日,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采集考生身份证基础信息,并交纳报名费。11月11日8时至11月15日17时期间,进行网上申报。11月16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介绍,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
选考科目的确定初定于2021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
部分考生可申请优惠加分、优先录取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此外,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优先录取。(记者桑珊、马利)
关键词: 河北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